崔仁泉介紹,廣州現行醫療保險政策已將非本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障范圍,160萬外來從業人員中,參保人數已達110萬。但由于外來從業人員年齡輕、身體狀況好、人均醫療消費低和流動性大,現行醫保政策不能完全適應其特點,仍有約50萬人未參保。為體現“民生為重”,經市政府同意,對原醫療保險政策的適用范圍、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等作適當調整,出臺了符合該人群特點的醫保辦法:
———大幅度降低繳費負擔。參加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由用人單位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1.2%的標準繳費(2009年度為45.36元/月·人),同時繳納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本年度為9.83元/月·人),個人不繳費。與原參加職工醫保相比較,負擔降低85%以上,與原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相比,負擔降低70%以上。
———大幅降低起付標準負擔。參保人按規定就醫發生的住院及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按一級醫院25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1000元執行(職工標準的50%)。
———醫療待遇水平適當。在報銷比例上,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基本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一級醫院72%、二級醫院68%、三級醫院64%的比例支付(職工標準的80%)。重點保障當期,不作為計算退休醫保待遇的累計參保繳費年限。
———年度封頂線達到29.5萬元。參保人的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及門診指定慢性病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3.2倍(職工標準的80%,約為14.5萬元)。超出部分,重大疾病補助金年度最高再支付15萬元。
———享受普通門診醫保待遇。符合規定費用,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指定基層醫療機構55%、其他醫療機構40%的比例報銷,限額每人每月300元,不滾存、不累計。
———提供三種參保選擇。新辦法直接惠及目前未參保的50萬外來從業人員,強制用人單位為其參保,也允許單位為外來工整體或部分選擇參加職工醫保或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為其享受本地參保人同等醫保待遇建立通道。參加醫保險種確定后,在一個社會保險年度內不予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