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zhuyong05.cn/bbs/index.asp) -- 社會保險 (http://zhuyong05.cn/bbs/list.asp?boardid=8) ---- 2015年中歐社會保障改革高級別會議在京召開 (http://zhuyong05.cn/bbs/dispbbs.asp?boardid=8&id=20132) |
-- 作者:pxmhr2011 -- 發布時間:2015-9-17 11:28:48 -- 2015年中歐社會保障改革高級別會議在京召開 2015年中歐社會保障改革高級別會議在京召開9月15日,2015年中歐社會保障改革高級別會議在京召開。此次會議以“社會救助法治化進程中的問題與挑戰”為主題,圍繞中歐雙方社會救助法治化建設成效、面臨的機遇和挑戰等開展交流對話。民政部部長李立國、歐盟駐華大使史偉(Hans-DietmarSchweisgut)、波蘭勞動與社會政策部副部長馬勒克 布喬爾(MarekBucior)出席會議并致辭。民政部副部長宮蒲光、意大利國家社會保障署署長狄鐸 薄愛禮(TitoBoeri)、西班牙就業與社會保障部國務秘書托馬斯 布爾果斯(TomasBurgos)、羅馬尼亞勞動、家庭、社會保障與老齡人口部副秘書長妲妮葉拉 莫若薩努(DanielaMoro anu)出席會議并發表主旨演講,意大利駐華大使謝國誼(EttoreFrancescoSequi)、波蘭駐華大使林譽平(Miros awGajewski)、羅馬尼亞駐華大使多魯 羅目魯斯 科斯泰亞(DoruRomulusCostea)出席會議。會前,李立國、宮蒲光禮節性會見了部分歐方貴賓,就加強雙方在社會救助領域合作等問題進行了交流。 李立國在致辭中指出,中國政府十分重視困難群眾生活保障。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中國政府就相繼建立了農村五保供養、特困人員救濟、臨時生活救濟等制度,開展緊急救助、貧困救濟、互助互濟等。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先后建立了城鄉低保、醫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制度,并逐步開展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的救助工作。去年,國務院頒布《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綜合構建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8項制度為主體,以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為進一步維護人民群眾基本生存權益和人格尊嚴提供了穩定的制度保障。去年,我國共救助城鄉低保對象7084萬人、農村特困供養人員529.1萬人,約占全國總人口的5.6%;全年各級財政累計支出城鄉低保資金1592億元、農村特困供養資金189.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支出1101.48億元;全國共實施醫療救助9119萬人次,支出醫療救助資金252.6億元;全國共實施臨時救助650.7萬戶次,支出臨時救助資金57.6億元。教育救助、就業救助、住房救助等制度有序實施,困難群眾各方面基本生活都得到了有效保障。 李立國在致辭中對中歐社會救助方面的交流合作提出了優先安排領域:一是梳理分析歐方在社會救助法治化進程中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提供給發展中國家學習借鑒;二是評估研究中國社會救助制度實施情況,完善社會救助的法規政策,特別著力于科學測算社會救助標準、準確認定社會救助對象、規范社會救助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制度建設;三是深入合作研究,加強農村貧困人口以及殘疾人、老年人等照顧服務工作,發揮專業社會工作人員作用,提高社會救助政策的效能和透明度;四是建立人員互訪機制,積極開展在社會救助領域的互訪交流、學習考察活動。 宮蒲光在演講中強調,近年來中國政府在社會救助領域實施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有效地保障和改善了近8000萬低收入人群的基本民生,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也為全球反貧困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下一步,中國政府將繼續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編密織牢社會救助安全網。一是按照“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制度定位,健全救助體系、完善運行機制、提升救助水平、提高托底能力。二是完善社會救助法規政策體系,科學確定救助水平、擴大救助范圍、創新救助方式、拓展救助內容、強化監督管理。三是開展物質保障、生活幫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導、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相結合的綜合性救助,進一步完善救助與扶貧開發的聯動機制,積極推進“救急難”工作。四是研究搭建政府救助資源、社會組織救助項目、公民個人救助意愿與救助對象需求對接的信息平臺,引導社會組織、專業社工、志愿者等參與救助服務,并將社會救助中的具體服務事項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五是加快部署和廣泛應用全國低保管理等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加快建設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和信息平臺,推動建立貧困人口基本信息數據庫,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據悉,本次會議為期兩天。100多位來自歐盟委員會、中歐雙方有關項目執行單位、中國有關部委和部分省(區、市)民政部門、相關國際組織的代表和中歐雙方社會救助領域的知名專家學者,還將圍繞中歐社會救助立法比較、中央與地方社會救助責任劃分、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的依據與方法、農村地區社會救助服務的傳遞等四個議題,展開一系列研討、交流和對話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