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zhuyong05.cn/bbs/index.asp) -- 社會保險 (http://zhuyong05.cn/bbs/list.asp?boardid=8) ---- 深圳困難企業可緩繳6個月社保費 不影響員工待遇 (http://zhuyong05.cn/bbs/dispbbs.asp?boardid=8&id=2207) |
-- 作者:labour -- 發布時間:2009-9-11 11:33:32 -- 深圳困難企業可緩繳6個月社保費 不影響員工待遇 深圳出臺多項措施發揮社保功能減輕企業負擔以穩定就業局勢。記者昨天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我市多個部門聯合發出《關于發揮社會保險功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的通知》(以下稱《通知》),困難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可暫緩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失業保險基金可用于支付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和培訓補貼,以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困難企業最長可緩繳6個月社保費 我市在今年已經對工傷保險、綜合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和農民工醫療保險四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比例實行臨時性下調的基礎上,又推出困難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可暫緩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舉措。在確保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和企業職工應享受的各種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對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暫緩繳納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限暫定為2009年,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滿后,企業應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將緩繳期間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本金和利息一并予以繳足。 緩繳社保費不影響員工社保待遇 困難企業緩繳社保費期間,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仍由企業按時扣繳并按規定正常向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繳納,緩繳期間員工享受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社會保險機構對緩繳企業的繳費信息予以保留,待企業清繳社會保險費后企業繳納部分再恢復記賬。清繳緩繳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從申請緩繳受理之日起不計收滯納金;緩繳期間,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進入其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按規定進入其個人賬戶的單位繳費部分待企業補繳或清償后一次性劃入個人賬戶。 困難企業參保員工可享崗位補貼 為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我市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根據《通知》,對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員工隊伍,并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可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對象為困難企業中已參加失業保險人員。社保補貼標準按企業應為職工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費之和計算,為每人每月300元;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0元。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補貼執行期限暫定為2009年。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困難企業按規定為職工先繳納社會保險費后,再按照我市規定的程序申請補貼。 就業專項資金補貼企業培訓員工 我市鼓勵困難企業組織在崗職工開展技能提升、轉業轉崗、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職業技能培訓,以提升員工的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培訓補貼所需資金按照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就業專項資金給予一定補貼。補貼對象為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對象、困難企業中經核定確實需要穩定就業崗位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最高不超過700元,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執行期限暫定為2009年。 困難企業認定需符合8個條件 哪些企業可以認定為“困難企業”?按照《通知》,“困難企業”是指2008年10月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較大的服裝、制鞋、紡織、玩具、印刷、包裝、電子元件、家用電器、五金塑料、家具加工等且通過困難企業認定的企業。困難企業須同時符合8個條件: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且恢復有望;2008年7月1日以來沒有裁員或凈裁員人數未達到在職總人數的25%;沒有出現拖欠職工工資行為;總負債與總資產之比在80%至100%之間;在申請前3個月內沒有出現連續虧損;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的(國家限制的行業和企業除外);守法誠信經營,信貸征信良好;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同一困難企業只能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中的一項,已享受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不能同時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