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聯合出臺了《江蘇省社會保險費欠費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用人單位拖欠社保費將根據情節輕重采取相應懲戒措施,嚴重行為者可列入黑名單。新規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強調,不依法申報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屬于失信行為。用人單位拖欠社會保險費2個月以內的屬于一般失信行為,拖欠社會保險費2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屬于較嚴重失信行為,拖欠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屬于嚴重失信行為。對較嚴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經認定后,可以采取催繳通告等方式在社會新聞媒體、自辦媒體等公開告示,并可以報同級信用管理機構,分別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黃、黑名單。 全國社保辦理咨詢電話:13760141318,彭先生,0755-83989606!【駿伯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