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地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分娩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城鎮居民生育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要綜合考慮城鎮居民生育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醫療服務范圍和標準。要完善醫療費結算辦法,探索適合生育保障特點的結算方式,為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