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資訊:無業人員醫保繳費與職工相同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整合城鄉居民醫保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明確指出將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例。深圳已無農村居民,那么除職工以外的人群,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及相關待遇是怎樣的?是否會受新政影響?
近日,深圳市社保局回應記者稱,深圳并未單獨設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人群按照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區分,居民和職工同在一個醫保體系下,繳費和待遇標準相同。2015年,財政對符合條件的少年兒童、學生和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等非在職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給予了每人每年384元的補貼。
據深圳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深圳實行多層次、多形式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根據繳費及對應待遇分設一檔、二檔、三檔三種形式,并未單獨設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人群按照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區分,居民和職工同在一個醫保體系下,繳費和待遇標準相同。
其中,在職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是以本人月工資總額8.2%的標準按月繳費,其中單位繳交6.2%,個人繳交2%;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8%按月繳費,其中單位繳交0.6%,個人繳交0.2%;基本醫療保險三檔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55%按月繳費,其中單位繳交0.45%,個人繳交0.1%。無任何財政補貼。
對于非在職人員,則根據不同人群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或二檔,除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外,其他人員繳費比例同在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