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證申報個人不再需要提交社保記錄
據(jù)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市人社局出臺最新版本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辦條件,裁撤了多項申報證明材料,包括之前需由居委會開具的相關(guān)證明一律取消,以及無需再自行出具社保繳費記錄。
據(jù)報道,申請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證明一項,租房者將只需出具租房協(xié)議和租賃稅票單據(jù),而之前要求由居委會出具的允許房屋出租的證明被取消;居住親友住房的,只需出具房產(chǎn)證、親友雙方身份證,原來要求出具的親友關(guān)系證明以及房主確實居住于此的證明也被專門模板的聲明所代替。
同時,申請人將無需再自行打印社保繳費記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目前辦證系統(tǒng)已經(jīng)跟社保系統(tǒng)連通,只要輸入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其在京的社保繳費記錄就一目了然。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從2003年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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