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自文件下發之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由1%降至0.5%,新費率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據了解,2016年天津市在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中,將企業繳納失業、生育、工傷保險費率分別降至1%、0.5%和0.54%。對困難企業暫緩征繳養老保險費,免收滯納金,繳納醫療保險費可按大病統籌模式,費率由11%下調至8%,此次調整是天津市第二次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費率降低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企業成本將進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強企業活力、促進企業發展和職工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