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困擾全國廣大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兄弟的養老保險無法跨省轉移續接問題,明年元旦起終于有望逐步得到解決了。按新政策設計,參保人辦理轉續關系無需兩地跑,全國將發行通用的社?。
明年企業退休金平均增10%
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全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新規定將對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適用。
會議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國家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機構信息庫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
會議還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轉移障礙導致很多農民工退保
長期以來,養老保險不能跨地轉移續接,嚴重影響了外來工參保的積極性。而每年歲末,都有很多返鄉農民工到社保部門退保。
記者曾多次隨廣州市社保部門到企業檢查,很多中小企業均反映了這一問題。近日,東風路某物管公司一名姓鄧的經理就表示,該公司保安大多是外來工,稅前工資在1700元/月左右,如果按8%來交養老保險,一個月就得扣掉100多元,他們負擔都很重,每月還要寄錢回家,不少人覺得壓力大不想參保。而公司如果強制要求參保,外來工往往選擇跳槽去不需參保的公司。
有外來工也坦言,他們流動性大,可能今天還在城市打工,明天就回鄉種地去了。對他們來說,養老關系不能跨省轉移,退保時又只能拿走自己繳的那部分錢,還要跑去社保部門辦手續嫌麻煩。
此外,不少小企業主也反映,20%的單位繳費比例負擔過重。廣州市政協委員吳名高就曾提出批評,外來工退保后,拿不走企業為其繳納的這筆費用,也不能退給企業,很多老板都覺得不合理。
專家相信實施細則很快出來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年施行的消息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好評如潮。不過,對于政策何時能實施,還有很多人持觀望態度。廣東勞動學會副會長羅明忠認為,這對于擁有2600萬農民工的廣東來說,無疑是一個大快人心的好消息,有利于推進城鎮化,打破地方壁壘,形成全國統一的自由勞動力市場。政策既已出臺,便不用擔心實施會遙遙無期,相信實施細則很快就將出來。
解讀1: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兩個辦法合而為一
南都記者注意到,昨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只通過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沒有提及今年2月一起征求意見的《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保部)專家蘇海南說,這意味著,兩個《辦法》已經合而為一。
今年2月5日,人保部同日出臺《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摘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8月,人保部副部長胡曉義向媒體樂觀估計,這兩個辦法在今年下半年一定會出臺實施。
但此間,我國是否應該單獨出臺一個針對2.3億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學界存在巨大爭議。多位學者認為,農民工單獨建立一個社保制度將帶來多種退休制度并存的局面,長期將導致社保制度一系列弊端。為農民工單獨設立社保制度也不太現實,在基層操作中存在“身份識別”的難題。目前沿海發達地區,許多企業單位或事業單位用工,已經很難做戶籍區分,在數量上城鄉戶籍比例已經達到1:1,相當一部分人已經融入城市生活和城鎮制度體系中;并且這個群體的數量在不斷增長。另外,多種退休制度并存,還將加劇社保制度的碎片化,導致全國勞動力市場的扭曲,和全國大市場形成的障礙。
占主流的觀點認為,將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納入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辦法中解決轉移接續難題,進而促進建立統一的社保制度更加合理。
人保部專家蘇海南昨日說,從《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中“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的表述來看,國務院聽取了大部分學者的意見,將兩個《辦法》合而為一出臺。
解讀2:是保險關系全國轉移 而非保險金全國統籌
北京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賈俊玲昨日提醒,《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解決的只是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并未解決養老保險金全國統籌。按照安排,我國在2012年才能實現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當然,養老保險基金實現全國統籌后,又將反過來使得關系轉移更容易實現。
《辦法》中提到“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賈俊玲解釋,這是因為目前我國東中西地區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形成了差距,如果單位繳費能100%轉移的話,繳費標準高的地方肯定不愿意,也對其不公平,因此只轉移部分單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