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及外籍人士可繳存公積金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6月1日起正式印發實施,有效期為5年。市住建局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新版繳存規定進一步簡化業務辦理材料,并增加公積金異地轉出、港澳臺及外籍人士自愿繳存等多項便民內容。
深圳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已于2017年3月1日正式納入商事登記范疇,市住建局公積金中心通過與市市場監管委進行聯網證照信息共享,實現新設立單位在完成商事登記的同時一并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目前,深圳已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外地職工將公積金轉入深圳,無需再往返兩地,只需攜帶身份證(及本人在轉出地的公積金賬號)到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福田、寶安或龍崗管理部填寫申請表格即可辦理。
新版規定進一步擴大了繳存主體范圍,增加了港澳臺和外籍人士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內容,并明確了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人士持有護照等身份證明文件即可和深圳職工一樣,在深圳繳存公積金,并按照規定提取公積金、使用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