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業退休養老金擬提高 方案一通過即發放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國家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于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并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
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于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國家和廣東省都說要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但深圳為什么遲遲沒有動靜?”
最近不少人擔心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無望。據社保局透露,深圳已經制定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目前正在市政府審批中,一旦通過將立即發放,并從今年1月1日起計發。
據了解,國家今年3月發出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
廣東省4月發出相關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每人每月先給予113元的定額調整,在不同階段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還可享受一定程度的定比調整。
比如,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將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而在今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則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養老金調整采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對今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除了享受普遍調整的待遇,每人每月還將加發100元,全年共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