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床上的龐曉娟,想不明白一件事。 7月初的一個夜晚,她在路上被歹徒砍傷,一直住院治療至今。 明明有醫保的她,所有的治療費卻得全部自掏腰包。 因為有規定:她這樣的情況屬于刑事案件,不在醫保享受的范圍內,在警方抓到歹徒后,應由歹徒賠償所有醫療費用。 但是,如果歹徒一直沒抓到呢? 昨天,她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想通過記者問個清楚。 無辜被砍,因欠費已被停藥7次 龐曉娟,今年58歲,家住杭州馬塍路。 7月3日晚10點20分,當她經過天目山路寧波大廈門口時,一個歹徒突然從后面闖過來,用力地搶她手上的包。她剛要回頭時,一把刀刺向了她的脖子。之后,歹徒又連續向她捅了兩刀,接著騎摩托車揚長而去。 龐曉娟家境一般,兒子凡凡8月底就要去北京上大學,一萬三千多元的學費還沒有準備好。 沒想到一場飛來橫禍,又要面臨一筆不小的醫療費。住院治療的龐曉娟,因為拖欠醫療費已經被迫停藥7次,至今仍沒有恢復用藥。 看著母親脖子處的傷口,凡凡說:“只差一點點就沒命了,已經刺到淋巴。每次停藥,我媽媽就會發燒,躺在床上忍著巨痛……” 龐曉娟艱難地維持著治療。有時是親人幫助補點藥費,有時是區政府送一些慰問金,這才勉強支撐下來。 但是遠水解不了近渴,到現在還欠了醫院2000多元醫療費。 屬于刑事案件,無法享受醫保 龐曉娟退休前就職于杭州大廈。杭州大廈人事處工作人員說,龐曉娟在職期間就購買了杭州市醫療保險。 受傷后,龐曉娟一直以為自己可以享受醫保待遇,不用擔心醫療費用。讓人沒想到的是,杭州市勞動保障部門給她的答復是,因為龐曉娟是被歹徒砍傷住院,屬于刑事案件,不在醫保享受的范圍內,應由賠償責任者支付。 對此,龐曉娟無法理解。她不明白,要是歹徒一直沒找到,難道醫藥費就要自己認栽了? 和龐曉娟同住一個病房的馮奶奶,告訴記者:“她每天因為擔心醫療費只睡兩個多小時,想不清楚為什么不能受保,她可是受害者啊。” 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防止有人騙保 昨天,記者來到杭州市勞動社會保障局了解情況。 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局辦公室副主任費敏浩告訴記者:“類似的情況雖然不是很多,但有時也會發生。因為龐女士這樣的情況,屬于刑事案件,應該由警方抓到歹徒后,由歹徒賠償所有醫療費用。之所以這樣執行,也是為了防止一些人騙保,即獲得了賠償又來領取醫保。” 記者問,如果抓不到歹徒、破不了案,或者即使抓到歹徒,沒錢賠,又該怎么辦? 費主任表示,目前還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據了解,《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第六十三條第八款有明確規定,“其他應由賠償責任者支付”。根據此辦法,龐曉娟的受傷情況不在醫保范圍內,如果想要得到賠償,只能在警方找到歹徒后,向歹徒索賠。 記者隨后又找到了市醫保的金處長,金處長說:“這件事我們也研究過了,目前有兩個處理方案,一是找到杭州其他專門基金,能對像龐曉娟這樣的情況做出補貼;另一個是召開市醫療困難救助聯席會議討論,對特殊情況的醫療困難進行救助。” 如果成了“無頭案”,受害方只能自認倒霉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和龐曉娟有類似經歷的大有人在。 張園(化名)是杭城某辦公樓的白領女性,去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她和小姐妹在逛街的時候,突然有兩個小伙子騎摩托車奪她的包,不僅包被搶了,身體也被刮傷了。因為搶匪一直沒有歸案,所以,張園所有的醫藥費都只能自己承擔。 據杭州市西湖區西溪派出所值班民警介紹,每年都有很多被打傷或類似的情況,他們只負責抓捕,至于嫌疑人能否支付賠償,他們也無能為力。 根據醫保政策規定,因遭受搶劫而受傷的參保人員醫療費不能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應該由實施搶劫的責任方來支付。如果案件遲遲不破成為“無頭案”,受害方只能自認倒霉。 學學珠海的“人情味”,如何針對這種現象,廣東省珠海市早在2003年就有規定:因責任方(歹徒)在逃,公安部門立案后半年以上未能破案,受害人尚未獲得賠償,且符合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其因遭受搶劫而受傷的治療費用可納入醫療保險范圍解決。在公安機關破案后,受害參保人獲得相應賠償的,應及時通知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并予以返還該費用。 小記覺得,為了防止騙保就將很多無辜受害的人拒之門外,值得商榷。是否可以參照珠海的做法,把規定制定得更細致一點,更有人情味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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