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余額不足”當啟動應急程序
近日,隨著南京、蘇州、合肥、福州等地公布2015年公積金貸款情況,記者發現,多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吃緊,公積金賬戶幾乎出現“被貸空”的現象。分析認為,這與此前樓市回暖不無關系。當前多地公積金賬戶處于超負荷使用的狀態,可能將影響購房者順利貸出公積金。(4月5日《深圳商報》)
公積金“余額不足”,足以引起相關部門的警惕。一則,從公平性來說,如果“先來先得、后來不得”,公積金的存續性就令人生疑,或者說,這會打擊存繳者的信心。二則,貸款資金不足尚且不是最底線的問題,更需警惕的,是這種現象會否危及公積金正常提取。保證公積金合理的存量規模,使之維持在“生命線”之上,這是最基本的要求。此外,公積金之本意,在于保障存繳者解決住房問題,換言之,是解決存繳者的“房惱”——— 至于“去庫存”,應該是附帶的“惠及效應”。事有輕重緩急,不能為了解決開發商的煩惱,盲目擴大公積金貸款規模,更不能因為公積金“余額不足”而戕害制度本身的旨歸。
眼下,各地公積金明顯捉襟見肘,不管是否與樓市回暖有關系,都應該在觸及警戒線的時候,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一方面,及時提高門檻、下調額度、上調貸款利率,將公平原則置于效率原則之前;另一方面,壓縮地方性公積金新政的自由裁量權,及時采取各種措施,將公積金使用引導到“買房”的第一需求上來。再比如,利用貼息商業貸款等多種方式,在節流的基礎上做好開源工作,確保公積金“不斷貸”。
公積金是互助互利的基金,意在便民利民。一旦“余額不足”,當迅疾啟動應急程序,確保不穿底、不失信,確保屁股始終坐在存繳者利益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