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餐廳未簽勞動合同未買社保 員工猝死家屬索賠60萬
導讀:不得不讓許多用人單位敲醒警鐘,原本如果公司能及時給員工簽訂合同,辦理社保,一切按照規范的用工程序走,我相信,員工家屬得到應有的援助后也不會有異議,就是由于公司在用工方面做得不夠,導致這一系列問題的產生,就算公司與員工家屬就賠償問題解決之后,該公司還會受到勞動部門與人社局的處罰……
昨日,深圳南山區科技園一家餐飲公司,某味園一位員工猝死,該公司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未購買社保。家屬與該公司就是否因工死亡、賠償金額方面產生較大分歧,事發至今,雙方仍未調解成功。
家屬認為系因工死亡
提出60萬賠償
死者溫先生今年47歲,大兒子尚未成家,小兒子還在讀書,此前在工地上干活,其妻子稱,他的身體一向很好。
溫先生的老鄉陳先生知道他出事的時候,馬上趕到了現場。他告訴記者,他去的時候醫生正在搶救,因為兩家相隔不到兩百米,就通知了溫先生的家人。
2016年8月15日下午,幾位家屬在邁瑞警務室與某味園的相關負責人余先生、柴先生協調。家屬方面認為,溫先生是因工死亡,此前提出賠償60萬。
公司未簽勞動合同
法醫鑒定系正常死亡
溫先生在科技園創維大廈某味園餐廳工作,該餐廳的店長余先生介紹,溫先生2016年4月23日入職,主要的工作是煮稀飯,還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余先生解釋,這是因為餐飲行業流動性比較大,他們的手續是一批一批的辦。
據余先生介紹,溫先生是8月7日下午一點出的事,那天沒有上班,出事地點是在宿舍樓三樓,“法醫鑒定說是正常死亡,但書面結果還沒出來。”
公司的律師明確表示,溫先生是非因工死亡,“我們按照非因工死亡來做善后處理,后事料理的整個費用我們公司出,剩下的能拿到的賠償的大概是10萬元。”
員工家屬對此表示不能接受,雙方不歡而散。
以上是昨天的一則新聞報道,發生在我們的身邊,不得不讓許多用人單位敲醒警鐘,原本如果公司能及時給員工簽訂合同,辦理社保,一切按照規范的用工程序走,我相信,員工家屬得到應有的援助后也不會有異議,就是由于公司在用工方面做得不夠,導致這一系列問題的產生,現在就算公司與員工家屬就賠償問題解決之后,該公司還會受到勞動部門與人社局的處罰。所以依法給員工簽訂合同,購買社保才是企業生存發展的根本條件,否則一旦出事,其損失將無可估計,更多用工社保咨詢電話:13760141318,彭先生,0755-8398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