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財政落實社會保障政策有實效
今年以來,湖北財政按照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履行財政職責,嚴格落實投入政策,調整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全力支持社會保障各項事業發展。
一、落實降低企業成本政策,減輕企業負擔。實施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2%降至1%,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力度。將兼并重組、淘汰落后產能、化解產能過剩企業作為穩崗補貼的重點對象,強化中小微企業補貼政策。對去產能過程中涉及的鋼鐵、煤炭等行業,符合穩崗補貼條件的,穩崗補貼支付比例可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70%執行。上述措施落實后,預計兩年將為全省企業減少社會保險費支出60多億元。
二、支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支持創業就業。今年湖北省財政共撥付各地就業補助資金27億元,確保全省就業創業政策的落實。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指導各地制定就業補助資金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關于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過程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支持解決化解產能過剩過程中職工安置問題。籌集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省級補助資金3億元,完成全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3年計劃。
三、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加強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管理。落實省級改革補助資金,保障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順利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我省鄉鎮綜合配套改革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銜接辦法。做好過渡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及預算管理工作,支持實施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妥善做好資金保障工作。落實企業養老保險省級調劑金管理要求,結算2015年和預撥2016年省級調劑金,整合省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增加省級調劑金來源,支持基金缺口地區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確保社會穩定。
四、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配合做好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按照以投入促改革、以投入換機制的要求,落實醫改投入政策,推動醫藥、醫保、醫療“三醫聯動”,制定下發《關于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等制度,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統一工作。全省籌措醫改資金400億元,重點支持湖北省在全國率先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救助制度銜接等工作,支持開展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試點,支持開展保障基本醫療服務改革試點、深化健康管理服務試點、互聯網+分級診療模式試點、公立醫院藥品帶量采購試點等工作,通過以點帶面,推動整個醫改不斷向縱深發展。
五、落實精準扶貧社會保障兜底政策,加大精準扶持力度。加大投入力度,下撥農村低保、五保精準扶貧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22億元,支持縣市實施精準扶貧保障兜底。建立農村低保、五保精準扶貧常態化考核督查報送機制,對37個貧困縣市精準扶貧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調研、督導和宣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37個貧困縣2015年農村低保、五保精準扶貧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進行重點績效評價。建立農村低保、五保精準扶貧落實政策、落實資金實名通報制度,全力配合省紀委運用大數據開展低保、五保、醫療救助等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下發《省財政廳關于加強社會救助資金管理的通知》,督導縣(市)落實精準扶貧保障兜底政策,加大資金統籌使用力度,落實主體責任,規范資金發放,加強資金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