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失業保險費率不調整 參保人失業保險金不受影響
今年失業保險費率咋沒調整?原因是我市上一年度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率低于10%,按規定不予浮動;但企業可多拿穩崗補貼并不吃虧。失業保險費率是什么?
“深圳2017年失業保險浮動費率為何沒有調整?前3年都有下調,今年怎么沒執行?”最近有一些企業問這個問題。記者昨天從市社保局獲悉,由于我市上一年度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率低于10%,因此2017年我市失業保險費率不實行浮動。雖然失業保險浮動費率沒調整,但企業享受的穩崗補貼也更多,并且我市失業保險基準費率一直是下調的,因此企業不會“吃虧”;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也不會有影響。
浮動費率執行有前提標準
據了解,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若干規定》,用人單位的所有職工均納入失業保險參保范圍,對深圳戶籍員工和異地務工人員同等對待。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按月繳納。為鼓勵企業想盡辦法穩定員工隊伍,我市2013年在全國率先出臺失業保險浮動費率管理暫行辦法。從2014年起,深圳實行用人單位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根據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辭退職工比例等因素決定是否向下浮動費率。簡單地說,就是不炒人、少炒人的企業,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將下調。深圳已經連續三年浮動了失業保險費率。
但是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執行是有前提標準的。按照《深圳市失業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市上一年度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率(失業保險基金收入與支出的差額/收入×100%)低于10%的,當年失業保險費率不實行浮動。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市失業保險基金當期結余為-3.157億元,結余率低于10%,因此2017年我市失業保險費率不實行浮動。
企業可多拿穩崗補貼不吃虧
不過,雖然2017年我市失業保險費率不實行浮動,并不意味著企業吃虧,因為還有穩崗補貼。失業保險浮動費率沒調整,企業享受的穩崗補貼也更多。按照規定,享受本市穩崗補貼政策的企業,不同時享受失業保險浮動費率政策;同期已經享受了浮動費率政策的企業,由市社保機構在撥付企業穩崗補貼資金時,相應扣除其在繳納失業保險費時已下調的金額。
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可申請穩定崗位補貼。按照規定,對在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該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標準為: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提醒企業注意的是:享受穩崗補貼的前提條件,是企業一定要進行申報。2017年度穩崗補貼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30日,同時可以補申報2015年度、2016年度穩崗補貼,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錄深圳市社保局官網進行申報。
此外,雖然今年失業保險浮動費率不調整,但我市失業保險基準費率一直都是下調的。從2015年12月起,深圳下調失業保險基準費率,繳費費率由3%下調至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2%下調至1%,個人繳費費率由1%下調至0.5%。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按照現在執行的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030元來計算,單位月繳費為2030元×1%=20.3元,職工個人繳2030元×0.5%=10.15元。
參保人失業保險金不受影響
失業保險費率調整,對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會不會有影響?據了解,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不受影響。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資標準2030元/月計算,為每月1624元。繳費年限1至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本市醫療保險制度的規定參加醫療保險,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遺屬可以一次性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服務或者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