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事裝修的外來務工人員李進從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取了由工傷保險基金墊付的工傷醫療救助金1萬多元。這是該市首位獲得工傷救助的農民工。
去年8月,南通出臺了《市區農民工工傷救助試行辦法》。《辦法》明確,市區未參保的農民工發生六級以上工傷事故的,在用人單位拒絕或惡意拖延承擔工傷責任時,可先由工傷保險儲備金墊付其傷殘待遇,再由政府部門全力追償。
去年10月,李進在裝修作業時,不慎傷到左眼,需作剔除術和義眼植入術。經鑒定,其工傷程度為傷殘五級。而其所在單位沒有為他辦理工傷保險,且惡意逃避法律責任,先后變更公司名稱、股東,甚至撤離營業場所,致使李某未能得到包括醫療費用在內的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