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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分久必合,割裂在廣州社保統籌體系之外的獨立統籌區下月終于回歸。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勞動社保局獲悉,7月1日起,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正式實施市級統籌,番禺、花都、從化、增城270萬人(次)納入“大廣州”社保體系。從這個新的社保年度起,“大廣州”社保“同城化”邁出重要一步。據廣州市勞動社保局局長崔仁泉透露,到2011年,生育和醫療保險也將實施市級統籌,屆時,廣州十區二市之間社保將實現無縫對接、自由流轉。
850萬元“在外”基金限期一年追回
根據《廣州市社會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市級統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從2009年7月1日起,社會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基金統一納入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對市一體化統籌區和番禺、花都區,增城、從化市的三險社保基金實施統收統支、統一核算,還要逐步實現信息管理系統和業務操作規范的統一。實行市級統籌前,番禺、花都區,增城、從化市三險社保基金的歷年結余,從2009年7月1日起一并納入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
尚未收回的在外運營的三險基金,仍由原所在區、縣級市按照省政府《關于做好糾正回收違紀擠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工作的通知》等規定處理并負責追繳,追繳到賬的相應基金納入廣州社保基金專戶管理。到2010年6月30日仍未追回的部分,由原所在區縣政府負責歸還。
據廣州市社保基金管理部門透露,目前尚有三險社保基金“在外”總計850萬元,其中花都“欠賬”約500萬元,增城為350萬元。
生育和醫療保險2011年納入市級統籌
社保五個險種,為何此次僅納入三險?生育和醫療保險實施市級統籌有無時間表?對此,崔仁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實施社會保險市級統籌,將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先急后緩,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預計在2010年實施生育保險市級統籌。
此外,醫療保險目前仍處于不斷推進、完善過程之中,且五個獨立統籌區的做法、標準存在較大的差異,要統一也需要一個過程。目前正在制定社會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方案,爭取到2010年底前實現市級統籌。
市級統籌實施后,市一體化統籌區和番禺、花都區,增城、從化市的社會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實行統一政策,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繳費比例、統一待遇計算標準。將繳費基數低于市級統籌的區縣納入,是否會加大市本級支付風險?崔仁泉表示,社保統籌層次的提高可增強基金的保障能力,通過共濟抵御支付風險,均衡各地基金負擔畸輕畸重的問題。同時,政策的統一將更利于規范管理、防范管理風險。還可避免各地忽略社保利益(降低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以換取“良好”投資環境的惡性競爭的做法。
記者了解到,廣州原市級統籌區社保繳費基數雖高于兩區兩市,但因廣州市級統籌區退休人員數量多,基金的支付壓力正逐步加大,而此次統籌,將更有利于整個基金的調劑平衡。屆時兩區縣將有271萬人(次)納入市級社保體系,養老、失業及工傷保險將實現“大廣州”區域內的無障礙流動。
■新政解讀
統一政策:
繳費和待遇3年內并軌
從化增城分步執行養老待遇
市一體化統籌區和番禺、花都區,增城、從化市的社會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實行統一政策,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繳費比例、統一待遇計算標準。據市勞保局副局長黃遠飛介紹,目前番禺和花都的社保繳費基數與廣州無異,按照省社平工資60%—300%的上下限執行,而增城和從化,則以當地人均收入為基數確定上下限,與其他地方比差距較大。只能分步實施。
據悉,增城參保人繳費基數的下限分兩年過渡,逐步統一到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從2009年7月1日起,繳費基數下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5%確定;從2010年7月1日起,繳費基數下限按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從化參保人繳費基數的下限分3年過渡,逐步統一到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從2009年7月1日起,繳費基數下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確定;從2010年7月1日起,繳費基數下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5%確定;從2011年7月1日起,繳費基數下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按照《意見》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死亡待遇的計發基數,從2009年7月1日起,統一按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原由番禺區、花都區、增城市、從化市財政出資發放的生活補貼,仍由當地繼續按原標準、原渠道發放。
統一繳費:
繳費基數下限調整
失業、工傷險定為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從2009年7月1日起,用人單位申報繳費基數時,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下限按不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統一按廣州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失業人員,其醫療補助金按廣州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10%發放;因患嚴重疾病在指定醫療機構住院的,按其原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醫療保險統籌區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診療項目范圍、服務設施范圍和標準,給予每次住院醫療費用50%的一次性補貼。
《意見》規定,符合參加醫療保險的失業人員,繼續參加原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的基本醫療保險,按當地的醫療保險政策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前款規定的醫療補助金和住院醫療費補貼相應取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撫恤待遇計發基數統一按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在工傷保險方面,將個人實名申報的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為860元/月)。即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不得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但超過廣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繳費。
按照規定,工傷保險待遇最低標準按廣州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他的政策仍按現行的規定執行,即工傷認定的管轄、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待遇計發,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以及工傷調查取證費、勞動能力鑒定費、工傷預防費等的使用和監管仍按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和國家、省、市的現行規定執行。
統一管理:
數據信息匯總清理
業務操作規范逐步統一
從2009年8月起,按照“成熟一個,統一一個”的原則,廣州市逐步將番禺區、花都區、增城市、從化市的社會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數據,按全市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要求,先按規范標準進行數據清理,然后分階段導入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數據庫,最終實現對番禺區、花都區、增城市、從化市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的統一管理。同時,隨著信息系統的統一,逐步統一業務操作規范。
市級統籌后,番禺區、花都區、增城市、從化市政府仍是當地社會保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仍需繼續做好轄區內社會保險擴面征繳、欠費清理、回收處置擠占挪用基金、確保保險待遇發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