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6月近廠,不知道情況還以為是正規的工廠,進廠后才知道以前是一個正規的大廠后來不知道什么原因倒閉了,現在里面有好幾個廠我所進的是一個家具廠,好像沒有營業執照,而且現在車間環境也很差,也不知道環保和消防有沒有通過,廠里簽了合同沒有給員工參保,請問像這樣的工廠,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后勞動者可以按合同法的規定享受以下:
1、可以享受經濟補償嗎?
2、可以享受賠償金嗎?
3沒有買社保可否要求工廠補繳,我知道這個在現實中很難得到社保局的支持,對此,員工可否要求工廠以賠償的形式支付給員工?還是有其他的途徑?
4員工可否要求工廠按合同法的第47、82、83、85、87、93條等條款給員工進行補償;員工可否按其相關條款進行解除勞動關系,并是否可以得到補償?
5由于是“黑廠”,加之本人對勞動法律的認知還不夠全面,故希望您也能根據我所描述的情況做一些補充和有利于員工建議?
請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我將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