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明確人數、條件、待遇等,通過勞務派遣公司組織招聘4篩選測評,將候選人名單交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確定人選,勞務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到用人單位就職后,用人單位可根據被聘用人員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業績確定工資福利待遇等。合同期滿,勞務派遣協議續簽或終止合同,對企業來講手續簡、見效快、風險少,也更規范。
用工單位不需要使用專門的人員、機構來對派遣人員進行管理。在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時,只要作出相類的管理規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務進行管理、考核。與勞務派遣公司的合同終止以后,所使用的派遣勞動者就退出企業生產組織。因此、使用勞務派遣模式可以讓用人單位在業務量增加時引進勞務派遣,在業務量減少時減少派遣人員的使用,用工機制、十分靈活,而且還可以很好地解決一些臨時性、季節性用工崗位的"退工"問題。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2-4-12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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