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我國對于勞務派遣的態度經歷了一個從抗拒到逐步合理規制的過程,但總體來說相關法律法規仍然不夠健全。綜觀世界發達國家對于勞務派遣的相關規制,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的五點參考經驗。
一、需要處理好就業靈活性與穩定性的關系。
從國外對勞務派遣的處理方式看,一直都體現了政府如何處理好就業的靈活性與穩定性之間的關系問題。政府一直努力在兩者之間尋找平衡,根據宏觀經濟情況與就業狀況的變化,做及時調整。
二、以明確分配法律責任為核心考慮制度設計。
無論有專法還是沒有專法的國家,都以明確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法律責任為核心考慮勞務派遣的規范問題。因為這個問題不僅直接涉及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而且也是防止派遣企業與用工單位在勞動者保護以及發生勞動爭議時互相推諉責任的關鍵。
三、根據勞動力市場變化及時調整規制方法與政策。
勞務派遣不單在我國,在其他國家也是個褒貶不一、非常有爭議的就業形式。在這里我們要做一個判斷,必須將這種就業方式放到整個勞動力市場政策中去考量,不能因噎廢食。要根據勞動力市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規制手段與方法,決不能采取本本主義、變得僵化一成不變。通過對發達國家有關對勞務派遣態度與規制方法的變化過程的研究就可以驗證這一點。無論是國際勞工組織,還是勞動法律非常發達的德、日、法都是在發展中逐漸認識與規范勞務派遣,至今也沒有一個結論,應在不同時期、采取不同的辦法評價與規范勞務派遣這種非常特殊的就業服務形態。
四、適當的規劃是主流。
從上述幾個發達國家的經驗看,無論是以對勞動力市場進行規制為特點的德、日、法,還是崇尚自由勞動力市場政策的美國,在對待勞務派遣問題上,都沒有忘了政府要進行適當的規制。因為勞務派遣能夠出現與繁榮并受到資方歡迎的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能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五、解決平等待遇、同工同酬是難題。
解決被派遣勞動者權益的根本問題之一,就要考慮盡可能地縮小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之間的待遇平等的問題。但是,從歐盟成員的經驗來看,有關平等待遇、同工同酬立法并不如期待得那樣有效。一方面,平等原則應該覆蓋哪些待遇目前還不明確;另一方面,勞務派遣本身的“模糊性”以及勞務派遣形成的“三角關系”也使法律的實施非常困難。如何在派遣員和用工企業直接雇員之間真正實現平等待遇,在世界各國都是難題。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4-11-21 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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