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葡萄牙,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框架是由1989年10月17日的第358/89號法令(DL89)來提供的。這包括允許勞務派遣所在領域的情況,如工作條件、報酬及其他工人權利、對工作期限的限制以及派遣機構的社會責任等。在1996年的法律(第39/96號法律)進行微小修正后基本保持不變,但在1999年對其進行了大量修訂(第146/99號法律)。這包括新的許可制度,增加了長期安置的機會,提高了工人健康和安全保護并且要求派遣機構至少1%的業務量應來自接受職業培訓的派遣工人。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4-12-8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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