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勞務派遣單位克扣工資以及用工單位沒有支付加班費和其他福利導致同工不同酬的弊端,《勞動合同法》規定派遣單位必須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不得克扣用工單位必須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資金和相關福利待遇(第62條)。但是,該法第62條沒有明確用工單位是向勞務派遣機構還是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并支付加班費和其他福利(第62條第2、3條款),派遣單位負有不得克扣勞動報酬的義務,為何法律不直接規定由用工單位直接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加班費及其他福利?僅僅規定派遣單位不得克扣勞動報酬根本無法保證被派遣勞動者及時貴客獲得報酬。而且,只有讓用工單位直接向派遣勞動者支付報酬及其他福利才能真正實現同工同酬。如果說用工單位先支付給派遣單位,派遣單位再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就難以判斷是否同工同酬,也難以阻止派遣單位克扣被派遣勞動者的報酬。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5-1-15 1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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