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將在3月2日討論調節個人所得稅相關內容。這次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內容包括調整工薪所得費用扣除額,即免征額,以及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的級次和級距。
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個稅改革方案中對工資薪金費用扣除額(起征點)不僅要做適當提高,還將建立一套制度,動態調整費用扣除額。目前暫定為每三年調整一次。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曾做過詳細的測算,他認為動態調整非常必要,而且應根據城鎮人均消費支出來確定。
理論上,如果扣除額按照區域收入水平不同,各省采取不同標準,則按各省人均消費支出來確定。如果采取全國一刀切,則可以按全國城鎮人均消費支出來確定。
但安體富認為,“費用扣除額”實際上是“生計扣除額”,是為了確保居民維持基本生計而設的扣除標準,所以如果按全國平均數設定扣除額,那么對北京、上海、廣州這些收入相對高,但消費支出也高的城市居民來說不公平。
安體富建議,在扣除額的設置上應就高不就低,按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人均消費支出水平來設定全國標準。
安體富根據2008年北京、上海和廣州的數據做了詳細測算。
北京市2008年家庭人口2.8人,就業人口1.5人,人均消費支出一年16460元。月人均支出1371.7元,一個家庭月消費支出則是3841元,除以家庭平均就業人口1.5人,2008年的費用扣除額應為2560元,但那一年只有2000元的扣除額。
考慮到2008年后的通貨膨脹因素,和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安體富認為,這一次個稅改革,費用扣除額最少應提高至3000元,否則一些城市的居民將無法滿足其正常的家庭消費支出。
安體富認為,這個動態調整不一定每年都調,可以3到5年調一次。
一位地方稅務部門官員認為,應根據全國最低工資的三倍或幾倍定一個費用扣除額,或者以平均工資為參照。每年最低工資水平、平均工資水平都有變化,那么費用扣除額也相應調整。
這位稅務官員建議,費用扣除額應考慮區域因素,不同省采取不同標準。但很多學者擔心,這種操作會導致區域間人才流動不平衡。西部地區,因為收入和消費水平低,扣除額也會較低,那么一些高收入者會自動流到扣除額高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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