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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退休金是職工3倍 延遲退休受益最大

  6月5日,人保部就社會保險關系轉續及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問題答復網友時明確表示,相應推遲退休年齡已是一種必然趨勢,人保部將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政策建議。這一表態,立即引發社會各界廣泛爭論。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和財政金融學院教授、中國社會保險學會理事庹國柱在接受《投資者報》記者時表示,“面對巨額養老金缺口,既不能提高參保人員的繳費標準,又不能降低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準,在老齡化日益嚴重的趨勢下,相關部門很自然想到了延遲退休。”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占工資收入的28%,居全球最高水平之列,而機關和事業單位未納入社保體系,不用個人交一分錢,退休時養老金卻是前者的3倍。”清華大學公管學院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廣君對《投資者報》表示,這種不公平成為目前人們反對延遲退休的主要原因。
  
   8萬億歷史欠賬
  
   日前,某網站推出“你是否支持彈性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的在線調查,這項有45萬網友參與的投票顯示,93%的網民表示反對延遲退休。《投資者報》記者采訪多位社保專家,均表示延遲退休需謹慎推出,切忌搞一刀切。
  
   我國現行管理體制規定,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即可辦理退休手續。如果將退休年齡推遲到65歲,意味著人們至少要多交5年社保,晚領5年退休金。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微博)曾公開表示,我國退休年齡每延遲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可增長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這似乎被官方引用為延遲退休最有力的證明。
  
   有關人士估算,按目前我國的人均壽命72歲計算,若65歲退休只能享受7年的退休金,在此情況下,一個月收入4000元左右的普通職工,繳納社保費用和領取養老金的差額高達40多萬。
  
   記者注意到,早在2008年11月,人保部社會保障研究所負責人就公開表示,相關部門正在醞釀條件成熟時延長退休年齡,有可能女職工從2010年開始,男職工從2015年開始,采取“小步漸進”方式,每3年延遲1歲,逐步將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社會保障研究室副主任張展新對《投資者報》表示,“推行這個政策應該基于四個前提條件,而現在時機并不成熟”,他所說的四個條件,居首要地位的是“國家不依靠企業和個人,通過財政順利解決了養老金的歷史債務問題。”
  
   我國從1984年開始建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制度,實行現收現付的企業(單位)養老制,1997年國務院出臺《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確定向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轉變。在此之前已經退休的“老人”,和已經參加工作尚未退休的“中人”并沒有個人累積賬戶,他們要享受改革后的養老金待遇,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數額巨大的養老金隱性債務,人們通常將它視為體制改革帶來的轉軌成本。
  
   “通常都說是轉軌成本,實際上就是政府對企業職工的歷史欠賬。”張展新告訴本報記者,“這是造成養老保險資金缺口和個人賬戶長期空賬運行的主要原因。”
  
   2005年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委托,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保障研究所承擔了關于“劃撥國有資產,償還養老金隱性債務”的專題研究,其中第一部分,就是關于養老金缺口的精確測算。“測算結果是8萬億元人民幣,這是從1997年到2033年期間我國政府需要支付的職工養老金費用總額。”
  
   然而這些年來,中央政府對于歷史欠賬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社科院編撰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1》顯示,從1997年各級財政開始對養老保險轉移支付算起,雖然補貼規模迅速遞增,2011年新增補貼高達2272億元,財政累計補貼金額達1.2526萬億元,但仍遠遠無法填補8萬億的歷史欠賬。
  
   “政府應該利用財政比較寬裕的幾年,大規模解決歷史欠賬問題,使養老保險的收支盈虧清晰化,否則永遠是筆糊涂賬。”張展新表示。
  
   不公的養老雙軌制
  
   與養老金歷史欠賬同時存在的是養老雙軌制。
  
   以北京為例,2011年北京市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為56061元,月平均工資為4672元。若按上述繳費15年計算,每月的養老金只有934.4元。即使按30年的繳費計算,每月養老金也僅有1794元。而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平均每月退休金為4000元~5000元,達到個人退休前工資水平的80%。
  
   據記者了解,目前世界上各國政府普遍推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主要有三種,其一是“現收現付”制,完全以當期在職職工繳費收入支付現有退休人員養老金,不建立個人賬戶,沒有結余。其二是個人積累制,完全以個人的積累籌備未來的養老。中國目前采取的制度是二者結合,“統賬結合制”。
  
   “無論采取何種制度,公務員享受如此特殊的超國民待遇的只有中國。”庹國柱對本報記者表示。
  
   養老金替代率是評價養老福利的重要指標,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根據世界銀行組織建議,要基本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養老替代率需不低于70%。國際勞工組織建議養老金替代率最低標準為55%,我國社保養老金目標替代率為58.5%。
  
   “實際上普通城鎮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只有30%左右,而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并不參加養老保險,由財政單獨保障,其養老金替代率高達80%。”庹國柱告訴本報記者,這就是養老雙軌制。
  
   一些專家表示,若算上各種名目的補貼,部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可以達到90%以上。
  
   事實上,在許多發達國家,公務員的養老金也同樣高于普通職工,例如,美國的平均養老金替代率51%,公務員也在70%~80%左右。但前提是公務員也要同樣繳納養老保險。
  
   “美國公務員的養老保險,三分之一由企業和個人繳納,三分之一由政府補助,三分之一靠投資收益。”劉廣君告訴《投資者報》記者。
  
   “與其說人們反對延遲退休,不如說人們反對延遲退休這一政策在養老金制度碎片化條件下可能對不同群體帶來的新的不公正。”張展新認為。
  
   事實上,中國政府一直試圖通過提高企業職工養老金待遇來縮小雙軌制造成的福利差距。
  
   “自2005年起,國家連續6年7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盡管養老金翻了近一番,但企業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差距依然較大。”庹國柱對本報記者表示。
  
   根據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楊燕綏教授的研究,兩類人群的待遇水平差距有日益擴大的趨勢。
  
   被擠壓的補充保險
  
   據媒體報道,中國社會保險繳費在181個國家中排名第一,約為金磚四國其他三國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歐五國的3倍,是G7國家的2.8倍,是東亞鄰國和鄰近地區(中國香港和臺灣)的4.6倍。中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相當于工資水平的40%,有的地區甚至達到50%,這一比例超過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
  
   “我國企業和個人負擔的五險總費率平均在40%以上,其中個人11%,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等還不計在內。其中養老保險企業負擔20%,個人付8%,是大頭。”庹國柱告訴記者,“我國養老繳費比例確實處于世界最高水平。”
  
   數據顯示,美國社會保障工薪稅率加總為15.3%,雇員雇主各7.65%。項目包括養老、遺屬、醫療照顧等四個。英國22%、日本26.6%,德國略高些,為34.5%。
  
   再對比養老金替代率,美國的養老金替代率為51%、英國47%、法國62%、德國52%、意大利81%、瑞典81%、日本49%,都大大高于中國30%左右的水平。
  
   為什么在這些發達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上繳費較低,但參保人卻享受到較高的養老金替代率水平?
  
   養老金替代率低于政府的補貼支出也有很大的關系,“政府補貼占養老金支出,國外是30%~40%,國內不到10%。”庹國柱向《投資者報》記者指出,“我國目前的財政支出大量用于投資建設,是典型的建設型財政,國外發達國家多為保障型財政,財政補貼對于養老金的支持還有很大的潛力。”
  
   繳費率偏高,而養老替代率又低,嚴重影響了企業和職工的參保積極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的“2011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1年年末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4140萬人,占全國農民工總數25278萬人僅約1/6。
  
   在國外,職工的養老保險通常由政府強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企業補充保險(第二支柱)、個人養老儲蓄(第三支柱)三部分構成,體現了由國家、雇主和個人三個層面共同承擔的完整的養老保險體系。
  
   一般而言,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高的,其職業養老金或年金的替代率就相對較低,如德國和瑞典就是典型的代表。而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相對比較低的,其職業養老金或年金的替代率相對較高,而且其統籌基金的財務狀況也比較好,例如美國、英國、荷蘭等國。
  
   2010年數據顯示,全國擁有基本養老保險的2.2億人中,僅有1179萬人擁有企業年金作為其補充養老保障,覆蓋率不足15%,且主要為國有壟斷行業企業員工,被稱為“服務富人俱樂部的養老金”。
  
   “首先是我國基本養老繳費比率過高,擠壓了企業和職工建立補充保險的空間,其次是相應的稅收優惠、鼓勵投資的措施沒有出來。”庹國柱對本報記者表示。
  
   延遲退休利好公務員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社會保障研究室副主任張展新認為,“現在還有好多制度層面的問題需要解決,延遲退休時機并不成熟,若匆忙推行,非但解決不了實際問題,還會使得一部分人受益,比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愿意延遲退休,而增加社會公眾的不滿。”
  
   據記者了解,雖然有退休待遇上的優勢,公務員尤其是掌握一定行政權力的官員仍然是愿意延遲退休的主力人群。“因為在職公務員可以獲得更多的津貼和各種福利,而且相對于企業職工而言他們的工作并不繁重。”張展新認為,“一旦施行了彈性延遲退休年齡的政策,也就意味著擁有高技能和公務員等崗位人員將延遲退休,而這些公共部門的崗位正是對大學生就業最具吸引力的崗位,這就難免加大就業壓力。”
  
   湖南省某縣的一位公務員告訴記者,一些干部為了延遲退休時間,甚至冒險通過組織部修改檔案中的出生年月。“官場上,跟你們不一樣,在職和退休那待遇差得不是一點半點。”該公務人員表示。
  
   “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公務員及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總規模已接近一千萬。”張展新認為,一味地強調延遲退休年齡保障資金平衡,容易使人們忽視養老保險制度本身存在的問題,例如雙規制的改革。
  
   據了解,最早從1996年開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就提出要統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制度。幾大袋子信、無數個電話、十幾年的呼吁,仍無法使相關領域的改革有任何實質進展。
  
   據記者觀察,在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關于取消養老雙軌制的提案每年都是公眾關心的焦點。2008年初,養老雙軌制改革艱難啟程。國務院出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進行試點。
  
   試點方案明確提出,對事業單位進行分類,有行政職能的納入公務員的養老保障體系,具有經營性質的事業單位,將參照企業職工保障制度進行改革。而對占絕大多數的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最終將實行與目前企業職工一致的養老保險制度。
  
   4年過去了,除了上海因為情況特殊,改革阻力較小,這項改革尚未取得實質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