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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錯一句話就被“清退” 學生發帖曝光無良企業

  大四學生小何最近遇到一樁煩心事,實習了大半年、原本承諾要錄用她的一家4a廣告公司借口她“要價太高”,毫不留情地炒了她,而此時臨近畢業,再找到一份待遇、前景相當的工作幾乎不可能。可當小何向同學訴苦時,卻發現自己的“悲慘遭遇”不是孤例。為此,一些應屆畢業生憤而發帖曝光無良企業。
  
   說錯一句話就被“清退”
  
  
   小何就讀于本市一所名校的廣告系,從去年9月就開始在一家業內知名的4a廣告公司實習,實習之初,公司便與她約定“表現優秀即錄用”。由于勤奮踏實、業務能力出眾,小何雖為實習生,卻承擔了一個正式員工的工作,還常被派到外地出差,得到創意總監和客戶的交口稱贊。今年3月,公司與小何簽了“三方協議”(即《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前幾天,hr找小何面談,詢問她對月薪的心理預期,小何回答“聽說行價是稅前6000元”。誰料禍從口出,hr當即打斷小何,表示“公司無法向新人支付這么高的薪水”,并讓小何第二天不必來上班了。任憑小何苦苦哀求,表示遵從公司統一的薪酬體系,hr也不松口。
  
  
   “后來我才聽一個要好的同事說,公司突然炒掉我和另一個實習生,是因為5月剛丟了一個大客戶,不愿意在和我們簽勞動合同,于是先下手為強。”小何無奈之下找同學訴苦,卻發現臨近畢業被“清退”的實習生在同學中為數不少。
  
  
   學生發帖曝光無良企業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簽訂了三方協議的應屆畢業生往往會被要求先到企業實習。由于吃下三方協議這粒“定心丸”,多數學生不再尋找其他工作。此外,多數企業要求實習生每周到崗三天或三天以上,學生也很少有機會再去“騎驢找馬”。所以,臨近畢業忽被“清退”,令這部分學生手足無措,因為此時早已過了應屆生找工作的最佳時機,要再找到一份待遇、前景相當的工作很難。
  
  
   而在各大高校的校園bbs上,近期這類憤怒的“曝光帖”層出不窮,“吃了虧”的學生紛紛用親身經歷警示其他人。在一則題為“快畢業了,我卻失業了”的帖子里,會計系大四學生小崔疾呼“大家千萬不要再去b企業了”。原來,他午休時頭靠在椅背上多睡了3分鐘,就被老板呵斥“太懶散”而炒掉,此時他已在這家公司實習了近一年,表現向來優秀。
  
  
   省下精力找下一份工作
  
  
   有些畢業生家長想找實習單位“搞搞清楚”,對此,中智上海hr法律咨詢部經理賀曉東表示,“三方協議”不等同于勞動合同,實習期不適用《勞動法》對試用期的規定,“無良企業”鉆了這個法律的空子,對實習生的欺騙行為確實不道德,但卻不違法。即便對薄公堂,除了三方協議上所約定的違約金,學生也得不到更多賠償。她提醒畢業生,與其怨天尤人,不如省下這些精力好好去尋找下一份工作,把這段挫折經歷當作人生的一種歷練。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學生處處長經曉峰表示,部分企業以“入職”為誘餌、打著“實習”的幌子榨取廉價勞動力的現象雖然存在,但絕大多數企業仍是正規的,也不排除有一些學生因不符合企業的崗位要求而被解除三方協議。他建議,高校的就業指導中心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多為學生聯系信得過企業的實習崗位和就業機會;而企業也要講求誠信和社會責任感,如果確實提供實習崗位但并無招聘指標,最好也提早申明。此外,他還建議有關部門對頻遭學生投訴的企業引起重視,尤其要“關注”那些經常大量招募實習生、但簽約率卻極低的企業。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新聞晚報》 時間: 20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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