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一種新型的靈活用工方式,打破傳統傳統的勞動關系主體。企業用這種用工模式可以節約企業管理成本,降低用人成本支出。還可以有效的減少與勞務派遣員工在勞動關系上可能出現的糾紛。企業該如何利用勞務派遣這種新型用工模式來減少不必要的勞務糾紛呢?
加強管理可以規避風險
一,加強對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企業必須嚴謹的查看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法律主體、勞動合同的內容和期限,以及勞動合同的續簽等都是管理的重要內容。這些內容必須非常的明確,否則企業有可能成為和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主體,這樣不僅不能轉移風險,還有可能帶來一系列的勞動爭議和糾紛。
二,加強對派遣內容的管理。明確了要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企業支付了這些費用之后,要即使督促監管勞務派遣公司為派遣員工辦理社保和支付的工資等福利有沒按照合同上的約定履行。
三,加強企業信息管理。企業的工資信息,員工資料,工作內容如果需要保密的,應該和勞務派遣公司、派遣人員共同約定。既可以在服務協議、勞動合同中約定,也可以就此簽訂獨立的保密協議。
勞務派遣勞動爭議當事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在勞務派遣中,勞務派遣單位不僅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還要和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法律關系。如果用工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內容涉及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都與勞動爭議有關系。勞務派遣公司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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