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邱是勞務派遣工,由人才公司派遣到現在單位工作,合同是與人才公司簽的,四金也由現在單位轉給人才公司代繳。小邱說,相對于其他派遣工來說,自己情況還算不錯,待遇上基本和正式員工沒什么大差別,但是單位為正式員工繳住房補充公積金,而勞務派遣工則沒有。同時,交通補貼上也比正式員工少200元。僅這兩點差別待遇,就讓她覺得不舒服!坝写挝胰ラ_收入證明,單位告訴我說,你不是我們單位的人,要去人才公司開證明!边@句話對她觸動很大,在單位這么久了還不被承認,讓她對單位的歸屬感大大降低,工作起來的干勁也就小了很多。“這樣的用工制度何時才能有所改善呢?”小邱心中有著大大的問號。
【政府舉措】
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說,從現在勞務派遣用工的情況來看,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最突出的問題是同工不同酬的問題和勞務派遣用工不規范的問題。對此,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對勞務派遣用工都有明確的規定。針對存在的問題,人保部將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制定勞務派遣辦法,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的行為,從政策和制度層面解決這個問題,使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更具操作性和針對性。第二,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對勞務派遣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地加以糾正和解決。第三,從國家的實際國情出發,形成既有利于企業用工,有利于促進就業,也有利于維護勞務派遣工合法權益的一種比較規范的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從長遠機制上研究和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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