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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面臨被解雇

 

問題:

07年10月份進入該公司,09年8-11月份休的產假,公司以部門解散為由下個月中旬要解雇我,但我現(xiàn)在還在哺乳期(哺乳期到今年8月底才結束),到下個月中旬我已經在這個公司工作了2年7個月,請問我應該獲得多少個月的工資賠償?





專家解答

  你好,哺乳期滿前,單位一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部門解散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可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工作每滿一年,要求賠償2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