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在線咨詢
問題:
我在鎮政府工作七年。后因機構改革下崗。05年下崗后未找到工作,07年政府要我交在工作期間的個人養老保金。在工作期間我實際的工資是400元每月,檔案工資是1000元每月,單位按1000元每月交單位部分的養老保險金。我也要按這個標準一次性補交七年的養老保險。因沒有找到工作,當時交不出那么多錢。政府就讓我簽一份協議自動放棄養老保險。請問政府這種行為是否合法?如果我現在要交養老保險,原單位是否還應補齊單位部分的保險?
專家解答:
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所有 備案/許可證編號:粵ICP備08108744號 熱線電話:020-38023786,38023789,38023722 傳真:020-38023538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140號華港商務大廈803、804、805、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