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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代理
代辦社會保險

我應該轉簽合同嗎

 

問題:

我在1996年在單位工作,2002年單位才給我買社會保險并在2008年7月買醫療保險,現在單位和我簽的勞動合同在2009年12月到期到現在沒再簽合同,4月1號通知我要求和其它勞動派遣公司轉簽合同,同時答應補辦2002年以前的社會保險并準備補簽2010年1月-4月的合同,請問我應不應該和勞動派遣公司簽合同,如果簽了我會有什么損失。謝謝





專家解答

  
  你好,你最好了解一下派遣單位的用工資質及勞動報酬等待遇是否比原單位降低,再確定勞務派遣合同是否應該簽訂,在原單位全面解決所有用工期間的工資及社會保險問題的前提下,可以考慮簽勞務派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