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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從A公司離職,到B公司工作。A公司和B公司生產的產品不完全同,就相當于A公司生產帶收音功能的錄音機,B公司生產收音機。A公司的產品不是自主研發的產品而是合作方式生產。那么我在B公司工作是否違反保密合同。在職的時候有部分的保密費,離職后公司沒有約定竟業協議,也沒有相關的經濟補償 專家解答:
那你就不必理會,如果A公司起訴你,你就說沒有簽訂竟業協議,而且從事的工作與以前的也不同,只要你能舉證就沒有問題,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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