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在線咨詢
問題:
2006年11月入職,2010年4月解除勞動合同,其中2008年以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請問賠償月數如何計算?是否計算4.5個月. 專家解答:
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所有 備案/許可證編號:粵ICP備08108744號 熱線電話:020-38023786,38023789,38023722 傳真:020-38023538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140號華港商務大廈803、804、805、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