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是去年畢業的大學生,簽到煤礦(5年,見習期一年,一年后轉正定職)違約金5000,到現在是9個月了.現在想辭職,組織科的人讓我寫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但是來來回回跑了幾天后組織科長說現在不能辭,必須要等一年轉正后才能辭,因為他們現在不好辦不好給集團公司匯報,理由是最近辭職的人太多.然后還寫了個經雙方協商同意與轉正之后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單子,不過沒有我的簽字.還有,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沒有附件,原件在組織科.我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呢?
專家解答:
你好,畢業后,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此并會見習期的規定。可依法提前30天向單位書面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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