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上班一個多月了,沒簽勞動合同,第一個月他壓了我半個月薪酬,給了我張票根,上面寫得是:培訓費700元,辭職需提前一個月。(可事先沒跟我說過,他說是忘記了,又跟其他員工說明).請問這又違反勞動合同嗎?<p>還又,我現在另有發展了,可20天后要到另一公司報道,我辭職后可以追回那被壓得工資嗎?補充一次啊:這公司應該沒注冊,應該屬于工作室形式。
專家解答:
根據勞動法,公司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和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個月應支付你雙倍工資。
公司不應扣壓你的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反應此情況。
如果以公司扣壓的工資理由辭職,可以不用等。馬上就可以辭職。(如果扣壓工資理由成立)
具體的事情最好向當地的勞動部門資詢,因你說的情不具體。僅作為你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