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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的補償金問題

 

問題:

連續工作5年,合同一年一簽,每年合同到期都會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現最后一次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公司還要補償幾個月的補償金?之前幾年發的補償金有效嗎?
  
  

專家解答

  您好,如原來所發給的是經濟補償金,應該有效,最后一年只需要一個月工資。
參考資料:《勞動合同法》第4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