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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員工原勞動合同到期了,企業擬與員工續簽的勞動合同變更了工作地點(一個法人代表,是子公司所在地),員工不愿意去新的工作地點而拒絕續簽勞動合同,如果他自己辭職或企業不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專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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