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積金繳存上限降低至12% 適當降低社保費率
昨日,廣東省政府官網發布了2016-2018年供給側改革的一系列方案。包括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總方案下還發布了2016-2018年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等5大行動計劃。其中包括2016-2018年,廣東將為企業減負4000億元;廣東將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上限從20%降 低至12%,繳存基數上限從月平均工資的5倍降低到3倍;今年廣東將全面實現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等措施。
今年為企業減負4000億元
最受關注的恐怕非降成本莫屬了。
這一次降成本打的是組合拳。方案要求,多措并舉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打好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人工、稅負、社會保險、財務、生產要素、物流等成本“組合拳”。
降成本方面,方案提出,到2016年底,為全省企業減負約4000億元,企業綜合成本比2014年下降約5%—8%,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約200億元、人工成本約250億元、稅負成本約2150億元、社會保險費(含住房公積金)約350億元、財務成本約650億元、電力等生產要素成本約150億元、物流成本約250億元。到2018年,企業負擔進一步減輕。
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零收費”
這4000億元是有出處的。
廣東將妥善推進部分國家規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及以下收入減免工作。明確免征省級收入的24項國家規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從2016年4月1日起,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6市一并免征其市縣級收入;從2016年10月1日起,其他市免征其市縣級收入。
廣東加快實施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對省定11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在粵財綜〔2014〕89號文規定免征其中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試費、IC卡道路運輸電子證件工本費、勞動合同文本費、職業病診斷及鑒定費、河道管理范圍占用費等5項省定項目省級收入的基礎上,從2016年4月1日起,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6市一并免征其市縣級收入,同時對占用利用公路路產補(賠)償費、村鎮基礎設施配套費、綠化補償費、恢復綠化補償費、船舶排筏過閘費和專利糾紛案件處理費等其余6項省定項目,同步免征其省級及市縣級收入;從2016年10月1日起,其他市縣也按上述規定實施,全面實現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
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另一方面,廣東將降低社會保險費成本。優化社保險種結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下調職工醫保單位平均費率、失業保險單位費率、工傷保險單位平均費率。
廣東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將廣東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從20%降低至12%,繳存基數上限從月平均工資的5倍降低到3倍。引導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在5%—12%自行確定合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廣東要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從2016年下半年起,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城鄉一體化,逐步將單位費率下調到5 .5%左右。從2016年3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單位費率從1.5%下調至0.8%。在繼續貫徹落實2015年10月1日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從0 .63%下調至0 .43%的基礎上,2016年指導各市制定實施八類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政策,對執行新費率后行業基準費率升高的,繼續實施階段性下調費率措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
公積金
繳存上限從20%降低至12%
繳存基數上限從月平均工資的5倍降低到3倍
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在5%—12%自行確定合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有困難的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社保
從2016年下半年起,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城鄉一體化,逐步將單位費率下調到5 .5%左右
從2016年3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單位費率從1.5%下調至0.8%
2015年10月1日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從0.63%下調至0.43%
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