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場景:
小強重返工作崗位,工長拍著小強的肩膀:“喲,小強,回來干活了!怎么樣啊?身體都恢復了吧?去年你干活的時候被砸傷,可把我們嚇壞了。你小子命真硬,想不到這一年時間后又活蹦亂跳啦。”小強使勁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很牛氣地說:“我已經沒事了,頭兒,身體棒著呢!”小強正在推車的時候,頭上冒汗,臉憋得通紅。突然,他感到胸部一陣疼痛,手從推車上滑落,跪在地上。兩三個工友趕緊圍過來:“小強!你咋啦?快,快打120”。急救車趕來,把小強送進了醫院。在單位負責人辦公室,老總聽說小強的事后,焦急地問:“小強現在人怎么樣了?有事沒?”
秘書回答:“他現在還在工傷協議醫院,經醫院檢查,診斷他屬于舊傷復發,不過現在傷情已經穩定,人沒事了。”
老總舒了口氣,說:“人沒事就好。哦,對了,這算不算工傷?還去工傷報案不?是不是還得給他停工留薪?”
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對前來咨詢的秘書說:“你們單位趙小強的情況屬于工傷復發,如果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解說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是指職工因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經過醫療機構必要的診斷治療,包括采取病情檢查、確診、藥物治療、手術治療等醫療措施,確定工傷職工傷病情痊愈,終結醫療,終止停工留薪期,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傷殘等級后或者正處于勞動能力鑒定過程中,工傷職工原有傷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復發。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