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6.5萬戶城鎮居民家庭抽樣調查資料顯示,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8856元,同比增長9.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1.2%。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高級經濟師祁京梅表示,這說明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比較快,國家也比較重視國民收入再分配的問題。(詳細報道見A03版) 近年來,啟動和擴大內需是國內經濟政策的重要內容和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然而,實際效果卻并不明顯——伴隨著居民儲蓄的持續增長,消費率(社會消費總額占GDP的比重)以及消費貢獻率(消費增長對GDP增長的貢獻率)逐年走低。正因為如此,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雖然人們的手中比過去更加有錢,但卻變得越來越不敢花錢。 制約消費需求的原因有三種:收入水平增長緩慢導致的購買力低下;應對未來消費需求導致的購買力暫時不足;公共品供給不足造成的購買力結構性失衡。其中,反映在公共品供給不足的福利保障體系落后,無疑是導致“有錢不敢花”的重要原因。遙想十幾年前,住房、醫療、上學對普通家庭而言談不上是很沉重的負擔,故人們較少為未來擔憂,乃至于一些家庭幾乎沒有儲蓄。即使在今天,我們也可以十分明顯地看到,經常流連于高檔購物場所的人,除了一部分高收入者外,另有不少是機關事業等“鐵飯碗單位”的人員,正是良好的社會福利保障,使得沒有后顧之憂的他們更敢花錢。 只有當制度具有明確性與穩定性的時候,人們才容易做出較長期的預期。有待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正是制約消費的一塊“短板”——很多人“不敢花錢”,原因就在于沒有明確而穩定的社會保障制度能夠促使他們做出長遠的預期,因此只能通過增加個人儲蓄來積攢應對風險的 “安全感”。高福利國家的居民能夠輕松愜意地生活,正是因為有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為他們提供了“兜底”。實際上,社會保障并不總是經濟繁榮的產物,與此相反,往往是在危機中誕生,并且成為克服危機的制度保障。西方社會中的福利國家制度,特別是社會保障制度,正是在一次次經濟危機中建立并且不斷得以完善的,這對于我們或許不無參考。 比起降息之類的貨幣政策,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容易增強民眾的消費信心,從而釋放社會消費能力,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動蕩所帶來的陰霾。危機面前,如何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其覆蓋范圍,亟待再次提上議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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