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起,深圳城鎮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又將提高,由每年324元/人提高至384元/人。
昨天,從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獲悉,經請示市政府批準同意,2015年9月1日起,深圳城鎮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又將提高,由每年324元/人提高至384元/人,較去年上調了60元。
據悉,享受財政補貼的對象必須是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的少年兒童及大學生醫療保險參保人,以及在社保個人繳費窗口辦理個人繳費的參保人,也就是非從業戶籍居民。財政補助對按月和按年繳費的人員在繳費時實行實時抵減,對一次性繳足醫療保險費的人員,按年劃入其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托收銀行賬戶。
我市在實現全民醫保的同時,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歷年來逐步提高。少兒和大學生被納入住院醫療保險范圍后,少兒和大學生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75元提高到200元、240元、282元、324元,今年9月后開始執行384元。非從業戶籍居民也享受同樣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