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導報記者從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凡在廈門市有繳交社會保險的臺港澳籍職工,今后可以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該政策從11月1日起實施,試行兩年。
據介紹,由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于2006年發布的《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中,界定住房公積金繳交范圍的“在職職工”不包含外方及港、澳、臺人員,因此廈門臺港澳籍職工一直未被納入住房公積金保障體系。
不過,目前在廈門工作的臺港澳籍職工逐年增加,這一群體在廈門置業安家,希望加入住房公積金保障體系、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待遇的愿望日益迫切。對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該政策。
據了解,臺港澳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后,與廈門市一般繳存職工執行相同的公積金使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