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雖是征求意見稿,但是有幾個重點值得大家提前關注。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該政策?
繳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租住企業集中運營面向社會公開租賃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且運營企業已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的,可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服務協議》授權辦理按月直付房租業務。
繳存人申請條件如下:
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
繳存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
符合《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成公積金委〔2021〕8號)《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成公積金〔2021〕43號)等相關規定。
二、公積金提取按月付房租的提取頻次和額度
每月可提取一次。《協議》生效后,繳存人授權成都公積金中心于每月約定提取日期將提取金額自動劃轉至運營企業指定賬戶。
繳存人及其配偶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應付租金,且不超過繳存人及其配偶賬戶可用余額。
三、如果公積金余額不夠支付當月房租,應該怎么辦?
在每月約定提取日期前,繳存人應關注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若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當月應付租金的,應及時向運營企業支付差額部分房租。
相關閱讀:陽江:關于貫徹落實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08-23 16: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