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存基數
2024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資,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2024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當月工資收入作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4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作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繳存比例
2024年機關事業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變,仍各為12%;企業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各為5%至12%,由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和需要在這區間自行決定(繳存比例一年只能調整一次)。同一單位應同一繳存比例,且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
3、繳存基數上下限
2024年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8800元,以此確定的月繳存額上限為6912元(單位、個人各為3456元);2024年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070元,以此確定的月繳存額下限為208元(單位、個人各為104元)。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超過上限的按上限確定,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確定,在上下限范圍內的據實確定。
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起,各單位應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完成調整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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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1-18 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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