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發布了《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該辦法自2月1日起生效,并具有5年的有效期。這是福建省首次針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出臺專門的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自由職業者、港澳臺同胞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可參與公積金繳存,并設定了“限高保底”的繳存標準。
Q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對象包括哪些?
在職職工:其所在單位負責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本地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及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可以按照規定自行繳存公積金。
軍隊用人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應當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所繳存的部分由所在地公積金中心統一管理。
靈活就業人員:個人亦可選擇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辦法將由各地公積金管委會另行制定公布。
Q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如何設定?
《辦法》規定,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但此基數存在上下限:
繳存基數下限:為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最低工資標準。
繳存基數上限: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此外,《辦法》還指出,單位與職工雙方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且不得低于5%;單位可在這一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的繳存比例。
Q3.新入職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如何確定?
新錄用職工從被錄用單位發放首月工資之日起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其錄用當月工資或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若錄用當月工作未滿全月,則按折算后的全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
Q4.職工每月應繳存多少住房公積金?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包含單位繳存部分與職工繳存部分,分別等于職工繳存基數乘以單位和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結果保留至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例如:
在2023年度某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8062元,下限為1960元。
例1:若A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29200元,超過當年月繳存基數上限,則該職工實際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應按上限28062元計算,由此得出月繳存額上限為6734元,不得超過此上限。
例2:若B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1780元,低于該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則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應以上調至該市月最低工資標準1960元來計算,從而得到月繳存額下限為196元,不得低于此下限。
例3:若C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恰好是28062元,達到2023年度最高限額,且單位繳存比例為12%,則單位和職工每月各自繳存額均為3367元,合計月繳存總額為6734元。
例4:若D職工的繳存基數為最低工資標準1960元,若繳存比例為5%,則單位和職工每月各自繳存額均為98元,該職工的月繳存總額為196元。
例5:若E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17000元,在月繳存基數上下限之間,假設繳存比例為10%,則該職工月繳存額應按照基數17000元計算,即為1700+1700=3400元。
Q5.單位面臨困難無法按時繳存公積金時該如何處理?
如果單位因經濟困難無法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需經過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但每次降低比例或緩繳的期限均不得超過1年。
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或降低比例、緩繳期滿后,原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須恢復至正常比例繳存,緩繳單位則恢復正常繳存并補繳已緩繳的住房公積金。如還需繼續降低比例或緩繳,必須重新提交申請。
Q6.若單位解散或破產,職工的公積金權益如何保障?
根據《辦法》,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時,應當依法補繳欠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合并、分立過程中無力補繳的,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前明確新的補繳責任主體;而在單位撤銷、解散或破產的情況下,必須依法清償對職工所欠繳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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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2-21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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