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存職工:
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我市老舊小區改造和繳存職工家庭住房需求,幫助患病職工家庭脫困,借鑒其他城市做法,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如下:
1.繳存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本人、配偶及雙方父母在我市城鎮老舊小區的自住房加裝電梯或電梯更新改造。
2.繳存職工在我市購買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后,資金不足的,經其父母、子女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3.我市“以舊換新”置換購房人及其直系親屬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相關條件,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
4.擴大大病住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病患者范圍,從職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擴大至職工本人、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
上述政策調整自2024年3月22日起執行。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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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4-18 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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