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繳存單位和職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進一步提振和擴大消費的決策部署,更好地發揮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以更大力度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決定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個繳存職工在我市轄區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首套、第二套自有產權住房或首次、第二次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30萬元。
二、兩個(含)以上繳存職工在我市轄區內共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自有產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繳存職工及配偶雙方、或產權共有人應得的貸款限額合計,首套、第二套自有產權住房或首次、第二次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40萬元。
本通知自2024年9月5日起實施,未涉及的事項按原政策執行。對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前,已在我市購房且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信息平臺網簽購房買賣合同的,按原政策執行。
云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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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9-05 1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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