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蕪湖市應屆畢業生留蕪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駐蕪各單位,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人才強市戰略部署,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促進我市應屆畢業生留蕪就業創業,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我市住房公積金有關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蕪湖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及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六個月(含)內,可參照《蕪湖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應屆畢業生以靈活就業人員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可以實際繳存,也可以暫不繳存。
三、應屆畢業生留蕪后,未實繳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一次性補繳,補繳時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補繳完成后視同連續繳存,一次性補繳金額不得超過補繳期間的我市最高繳存額。
四、應屆畢業生未留蕪的,可申請封存賬戶并銷戶提取賬戶余額或轉移接續至外地。
五、應屆畢業生以靈活就業人員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后,超過一年未發生匯繳業務的,賬戶將自動封存,封存后可申請啟封、銷戶或轉移接續。
六、應屆畢業生以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政策。
七、應屆畢業生在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為其建繳住房公積金的,以靈活就業人員設立的賬戶應先申請封存,封存后賬戶余額可申請銷戶提取或者轉入單位設立的賬戶,轉入后按照單位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
八、本通知由市公積金中心負責解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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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9-06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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