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贛人社發〔2023〕6號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單位費率為0.5%,職工個人費率為0.5%,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類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設區市,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設區市,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設區市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計算時點為2022年底。現行費率是指2018年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前適用的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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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06-08 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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