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傳來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消息,這個消息或許有點無奈。只講改革卻不說什么時候改,要怎么改,所有方案都需要進一步“調研論證”。對于正處在通貨膨脹壓力下等問題的公眾而言并沒有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有媒體近日從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獲悉,由于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仍處于改革過程,且在執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最終這項制度將采取何種方案尚需進一步調研論證。(11月9日《新京報》)
“十二五”規劃正在編制,“民富五年”的夢想要想實現,無疑離不開個人所得稅改革。如果個人所得稅改革總是停留于調研、論證,恐怕收入差距與貧富差距現狀難以改觀。
有關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呼聲早在多年前就已出現,盡管2005年、2007年個稅起征點進行過調整,但改革的呼聲依然很高。而且,2009年初權威部門有關人士就透露過,國家稅務總局正在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方案,改革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無論是民意期待,還是權威部門透露的信息,都說明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早該成熟了,而不是再三調研論證。
作為一項重大改革當然需要充分調研論證,但如果總是糾纏于調研論證,而個稅改革不見實質動靜,不能切實增加公眾收入,公眾就會質疑這種調研論證是否以“調研”的名義故意“拖延”。至于為何會故意拖延,我想一方面是相關部門不想讓自己的工作壓力太大,另一方面,可能認為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時機不成熟,以“調研”的名義等待合適的時機。更重要的是,有關部門可能不想減少個人所得稅現在應有的份額。據測算,07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2000元后,全國一年減少財政收入約300億元,某市個稅收入一年減少約2.4億元。這大概是個稅改革遲緩、個稅起征點明知不合理而不及時上調的更重要原因吧。